玉溪市中醫醫院2025-2028年法律顧問聘用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1.采購條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對玉溪市中醫醫院2025-2028年法律顧問聘用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竭誠歡迎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競爭性磋商。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玉溪市中醫醫院2025-2028年法律顧問聘用服務項目
2.2項目編號:玉中醫采FLGW20250429-011
2.3采購方式及資格審查方式:競爭性磋商、資格后審;
2.4采購內容:提供醫療糾紛、經濟合同糾紛、人力資源相關業務及醫院要求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等方面的法律咨詢服務,具體采購內容詳見第五章“服務內容及要求”。
2.5服務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對服務項目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2.6采購預算價:80000.00元/年,(云南省內產生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省外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按照甲方所在地差旅費報銷規定執行)。
3.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相關要求。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成立五年以上的律師事務所,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3.2 供應商應具備完成本項目的能力,其指定的法律顧問必須取得《司法職業資格證》和《律師執業證》,滿足律師執業5年及以上且在近3年內無執業違法違規記錄,具有3年以上醫療法律服務、糾紛訴訟領域履職經驗。
3.3 供應商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須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或利潤分配表)和現金流量表)或經第三方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經營不足一年的,從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個月財務報表;成立不足一個月的,無需提供財務報表);
3.4 供應商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相關證明材料;成立時間不足二個月的供應商須提供成立以來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相關證明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5 供應商無重大違法失信不良信用記錄。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的信用記錄,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信用記錄為準)。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聯合體。
4.磋商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磋商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04月17日到04月23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法定節假日除外)攜帶以下資料到玉溪市中醫醫院采購管理科(銀星綜合樓5樓507室)領取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免費領取。
4.3 領取磋商文件時需提交以下相關資料審驗:
(1)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法人出席提交法人身份證原件);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 磋商申請文件的遞交時間:2025年04月29日08時30分至09時00分;
5.2 磋商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開啟時間):2025年04月29日09時00分;
5.3 地點:玉溪市中醫醫院銀星綜合樓5樓509室。
5.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磋商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6.響應文件的開啟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5年04月29日09時00分
地點:玉溪市中醫醫院銀星綜合樓5樓509室。
屆時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出席磋商會議。
7.發布媒介
本項目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中醫醫院官網公布,其他網站轉載無效。
8.采購人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玉溪市中醫醫院
地址:玉溪市紅塔區玉興路122號銀星綜合樓(玉溪日報社旁)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877-2050101
日期:2025年04月16日